青海殡仪馆的遗体运输服务安排通常如下:
基本原则:遗体坚持就近火化原则,接运实行属地管理,严禁外运土葬。但因特殊情况需要境内异地运输的,应当持死者身份证明和《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殡仪馆办理交接手续,并由所在地或目的地殡葬服务机构遗体专用运输车辆运送。
接运通知:由丧属、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或公安机关通知属地殡仪馆安排收殓接运。
车辆要求:遗体运输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殡葬专用车辆,禁止任何改装车、卡车、农用车辆运输遗体。车辆的驾驶室与遗体存放舱要有隔断设施,遗体存放仓要有专用遗体存放设施,并统一喷涂 “殡葬专用车辆” 字样,且证照齐全,符合公安部门相关规定,统一归口本级民政部门管理。
人员要求:收殓接运人员应根据派车任务出车,按照与逝者家属约定的时间、地点接运遗体,司乘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工牌。
证件查验:在接运遗体时,工作人员必须对遗体身份、状况及相关证件进行检查、核对,认真履行登记手续。正常死亡的遗体,在家中、养老机构或其他地方死亡的,丧属应当提交死者和承办人的身份证明;在医疗机构死亡的,丧属应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还应同时提供死者及承办人的身份证明。
遗体交接:遗体接运回殡仪馆后,接运人员要与查验遗体专职工作人员做好遗体和遗体接运表的交接手续,并指引丧属办理火化有关手续。
特殊情况处理:对患传染病死亡的,医疗机构应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对遗体进行特殊处理,并通知辖区殡仪馆接运遗体,一律不得外运,不得进行防腐保存,不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需出境或入境运输的遗体(骸骨),应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遗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遗体运输车辆收费需由当地发改(物价)部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统一进行价格审批,不得额外加收其他费用。